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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建管(2020)264号-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

(第六版修订版)

 

一、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消防验收工作,保证消防验收质量,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增设A.0.20 消防工程管理资料;并在“三、各类用表使用说明”中,明确了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质量评估报告等;要求消防管理资料单独归档等。

凡在江苏省境内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应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其他建设工程,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现场用表》用表分为A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

3、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依照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标准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工程项目任一参建方不得拒绝收、签其他参建方报、送的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可用相关用表、文件回复本单位的观点。各方处理报、审的时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的报审事宜直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专业分包单位的报审、报验事宜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报验。

4、各类用表应按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填写、打印。

5各类用表中表示可选择项,不是“必须”项,以“√”表示被选中项。

6、填写各类现场用表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各类表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签字或盖章,并宜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7、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用表的编号应连续,不得重号、跳号。

编码可分为:顺序编码、文字数字码、日期码等。一般可采用日期加文字加数字(自然序号)的编码方法:日期采用用表形成的年、月、日;文字采用汉语拼音字头,表示用表的类、项;数字码可视工程规模形成用表总份数的多少,确定采用2位码或3位码(0102001002)。编码要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查找和检索及信息化管理。

8、《监理现场用表》各用表的编号中,凡“—”前有空白格,应填写所报审(验)选项的数码代号,当报审(验)的内容不在列出的选项中时,可在预留的后自行填加,数码代号顺延。“—”号后的编码可按本须知第7条提供的方法选用。

9、各类用表中施工项目经理部用章和项目经理执业印章的样章应在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备案;项目监理机构用章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的样章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备案。

10、对于各类表中所涉及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附表,由于各行业、各部门的专业要求不同,各类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及相关用表的要求办理。如果没有相应的用表或有需要对用表内容进行补充的,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竣工及归档组卷要求进行协商,定制工程质量验收相应用表。

11、建设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前,应开展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消防查验可参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消防现场查验前,监理单位要组织完成消防现场查验的预验收,提供消防质量评估报告。

消防现场查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4)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详情见附表

附件:苏建建管(2020)264号

文章来源:http://www.yygcgl.com/te_news_industry/2020-11-13/29161.chtml